申请租房补贴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 1 )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 ( 2 )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或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或定期定量补助的社会优抚对象或持《特困救助卡》的家庭; ( 3 )家庭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在 7.5 (含)平方米以下; ( 4 )家庭未承租廉租房、经济租赁房 ( 含享受经济租赁房招租补贴 ) ,且未购买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拆迁定向安置用房。